第130章 霍格沃茨(12)(3 / 11)
也是经久不衰的小说类别。不过她也明白大家纠结的点,那就是这本书看起来和《格林伍德冒险记》那样以剧情取胜的系类书籍不搭。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罗莎·柯林斯都不会把这本爱情小说的作者和g.r.洛哈特联系到一起。
关于这个问题?
“另外取个笔名发表,怎么样?”
就当是开小号了。
林宁对这一提议没什么意见,就随手给了个“汤姆·格林伍德”的名字。布鲁伯里出版社也不觉得这个名字随便,在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后,他们就紧锣密鼓的开始准备出版这本讲述吸血鬼与狼人唯美爱情的小说,这让林宁继续理直气壮地拖稿了。
巴瑞·麦克米伦还能说什么,他只能继续等猫头鹰再来了。
林宁说她想写的是要在魔法界发表的,而她尽管有灵感,可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她都没有多余的精力,光是魔法部的相关事宜都占了她不少精力,尤其是她最近打算改革魔法界的司法部分中的刑罚相关。在这之前审理程序部分已得到了革新,威森加摩的权利被架空,审理程序得到了有效规整,而刑罚部分?
此前一旦被威森加摩判决有罪,可被处于监禁、褫夺巫师身份(适用于两度违反《未成年魔法合理使用限制》者)、罚金与“摄魂怪之吻”等。其中“摄魂怪之吻”是最严厉的一种惩罚,这等同于即刻处于死刑。到目前为止,这一刑罚被记载的并不多,最近的就是小矮星·彼得。
而监禁?就是将犯人投入到阿兹卡班,负责看守它的是摄魂怪。绝大数犯人一进入监狱就会被摄魂怪吸走所有的快乐和幸福的感觉,所以几周内就会发疯,因而即使是被短期关到阿兹卡班,出来后也会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更有摄魂怪受魔法部重托,却并不受魔法部的严格监管,先前就说过他们倒戈向过伏地魔,导致了曾经的狂热食死徒们集体越狱。
林宁主要是想取缔摄魂怪,让阿兹卡班受到更有效的监管,另外完善魔法界的刑罚程序。在接下来的革新中,还顺带将当初被关进阿兹卡班,而到目前还活着的食死徒案进行了重申,对当年他们犯下的罄竹难书的恶行进行了再取证,并对其中犯下罪行尤为严重者,判决他们即刻被施以死刑。
这批犯人就包括了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和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这对夫妇,另外还有当年伏地魔最狂热的追随者,他们基本上都参与了当年所谓的“取乐”活动,即以取乐的名义杀死大批麻瓜,制造了骇人听闻的麻瓜屠杀案。
没道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