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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3 / 5)

那边的生意,不过柳氏打趣的目光却总令她尴尬。她真的不是为了弘毅啊,只是这一次机会难得啊,毕竟她一个姑娘家不好独自出远门,这章文庆要带队出发,不是省了很多麻烦吗?

至于弘毅要府试要院试,那是他自己的事好不好!那小子到现在还没有提亲,他们还不知道是什么关系呢!想到这里她狠狠的咬了一口兔腿。她这兔腿和街上卖的不同,是特意风干过的,颜色偏黑,但非常有嚼劲,而且在风干之前腌制过,所以味道都入到了每个肉丝里。这是知味今年新推出来的主打食物,一斤能卖到六十文!

这是绝对的天价了,要知道普通市面上的兔肉一斤不过二十文,这六十文的价格一叫出就令人吃惊。不过知味也有理由:“二十文的,那是酱的,咱们这,是风干的,水分都出来了,就这点那就要多出多少肉?而且,这风干要不要时间?腌制要不要时间?何况您尝尝这味道啊,尝过再说买不买!”

经过这几年,知味这两个字已经是很有份量了。他们推出来的东西,不能说每一样都绝对鲜美,可总和别家的不同,而且味道也在水准之上。六十文是很多,但一个兔腿、一个兔腰不过一二两、二三两。大点的需要一二十文,小一些的十来文就能拿下。当下就有人出于好奇买下一块,咬到嘴里,果然不同,而且人们很快就发现,这东西配酒那是相当的合适啊。特别是对普通百姓来说,整治不了太多菜,要是请朋友也许还会买个猪耳朵,炒个肝什么的,要是自己,那往往就是一盘花生米就完事的。现在有了这个,不仅自己喝酒的时候多了道菜,就算招待朋友,也完全能拿得出手。

根据章老三的反馈,西门那边赶车的最喜欢吃这个,还有一边赶车,一边咬兔腿,一边往自己嘴里倒酒的。倩姐听了不由得有些黑线,这就是传说中的酒驾啊!不过就算没那兔腿,爱喝酒的也会就着花生米来两口,有的更仙点,甚至会就着铁钉喝,当然不是把铁钉咽了,而是喝一口酒,砸吧两口铁钉,也不知是感受上面的铁锈味啊,还是让嘴巴有不同的味道。

反正这东西虽然不能说生意爆好,销路却也相当不错,弄得倩姐现在都不忍心去自己的庄子里看白兔了——经过几年的折腾,她那庄子也有点样子了,地面上不仅种了果树,还养了羊、鸡、兔子,池塘里养着鱼,种着藕,去年还洒了虾,虽然不是她想要的那种青虾,可把那种小虾洗净油炸也很有滋味,天儿就很喜欢用那个夹馒头吃。

这些东西数量大的就用到了店里,小的,有的他们自己用了,有的就给了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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