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4 / 4)
许多案件迟迟难以告破,以至于成为悬案。
夏长清就遇到过不止一次。
而令她印象最深,也是至今,甚至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则是刚参加工作后不久的一起。
一起甚至不能被定性为刑事案件的案例。
事件的起因是一次家暴。
一般来说,基层民警都很头疼这种案子。
主要是家暴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绝大部分有一就有二,最彻底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离婚,并且远离有家暴倾向的男人。
但说来容易,做来难。
第一,取证很麻烦。
第二,很多女性或是迫于社会压力,或是迫于经济压力,对婚姻依赖性很强。
有时候外人帮忙调解,吃力不讨好,最后女方反而会帮着施暴方说话。
普通情况,家暴是不归刑警管的。
但那次那名叫黄玉华的主妇受伤实在太严重,当时就爬不起来,被送到医院后发现内脏出血。
于是家暴性质立刻上升为刑事案件。
当时带夏长清的警察接手了,她也全程跟随。
根据夏长清的回忆,黄玉华当时是想离婚的,可是她放心不下不满三岁的儿子,而且她的丈夫张勇痛哭流涕下跪求原谅,信誓旦旦的保证不会有下一次,黄玉华就犹豫了。
在当家庭主妇之前,黄玉华只是一个普通的超市收银员,没有什么一技之长。
如果离婚,能不能拿到儿子的抚养权暂且不提,就算能拿到,也很难给他良好的生活环境。
光靠自己的收入,她甚至连房子都买不起。
这就是摆在绝大多数家庭主妇面前最大的难关:经济压力。
夏长清现在还记得前辈当时叹的那口气,“完了。”
这种事一旦当时不能下定决心,基本就离不了了。
而当事人如果自己没有离婚的意愿,外人无权强力干涉。
然后仅仅过了两个月,黄玉华再次来到派出所求助,说她丈夫又打她了。
但张勇显然是个非常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的人,这次他用了皮带,打人非常疼,可留下的却基本都是皮外伤。
甚至连轻伤都算不上。
据张勇辩称,是黄玉华自己行为不检点,跟外面的男人眉来眼去,勾肩搭背,他作为丈夫一时热血上头才动手。
“……但一段时间以后,黄玉华失踪了。”
夏长清神情凝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