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番外九(2 / 12)
护过于滴水不漏,也迁怒那个做事半途而废的缙王。
偶尔也会迁怒那个不曾相见的孪生弟弟,缙六公子李恪昭。
有时静下心来,无咎也会觉得自己可悲又可笑。迁怒什么呢?自欺欺人罢了。
那位君上就不该心软,不该半途而废。持之以恒地多派几批刺客,总有那么一次能杀成的嘛。
他这样的玩意儿,只有死了,才能让所有人得个皆大欢喜。
(二)
自缙王默许了无咎以“宜阳君公仲廉远房外甥”的身份苟活后,李恪昭每年都会从王都遂锦千里迢迢赶来。
但无咎不肯见他。
直到十二岁那年,在舅父少见的强硬坚持下,到底还是见了。
舅父引荐过双方身份后,便放任这对初次相见的孪生子单独相处。
两个半大少年面向而立,沉默地打量着彼此。
这是初见,实质却也算重逢。
他们本是世上最亲密熟稔的两个人,在母亲肚中紧紧依偎十个月,前后脚来到世间。
可就在那之后,便有别如云泥。
望着对面那个已有几分过人气度的孪生弟弟,无咎心中有个阴沉而绝望的声音在说:杀了他。同归于尽。
就在无咎的手蠢蠢欲动时,对面的李恪昭开口了。
他说:“逛过夜市么?”
无咎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与这个弟弟相逢的场面。
在那些幻想中,李恪昭或鄙夷厌憎或轻狂嘲讽,有时又同情怜悯、涕泗横流。
就是没有眼前这一种。
没有厌憎,没有轻视,没有恐惧。也没有虚伪的唏嘘与安慰。
只是莫名其妙、轻描淡写地问,逛过夜市么?
见无咎不答也不动,李恪昭自顾自道:“走吧。”
语毕就从随从小奴手中接过一个半面鎏金面具,亲手为无咎戴上,然后扯了他的胳膊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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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无咎第一次逛夜市。不,该说是他第一次走进熙攘人群。
过去那些年里,他偶尔也会出门,但从不往人多的地方去,走在清冷街巷里也会躲躲闪闪,做贼似的。
眼下陡然被李恪昭拉进人堆,他从身到心都是僵硬紧绷的。
无咎低垂着头颅,总觉得从身旁经过的每一个人都在看着自己。
心中那种恐惧与慌乱是寻常人难以体会的。
如同隆冬时置身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