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6)
人。
一米八五其实在打篮球的人里边儿算不上特别高,但是行骋就胜在眉眼长得硬朗,眉心儿一拧,嘴角挂上一丝挑衅的意味,着实唬人。
今天下午阳光很好,一场下来一个多小时,行骋所幸没受什么伤,领了一百块钱,又被一个电话,给喊到锦江区去帮忙了。
那边儿的场子他很少去,第一是怕打`黑球遇到应与臣,第二就是没什么熟人帮忙盯着,要是在球场上惹了什么事儿,一个人还真不好收拾。
大部分打球的人都讲义气,抱团一块儿玩,行骋再牛逼,踩了别人的场,这不是上赶着找事儿么。
可是这一场,是平时帮他找活儿的兄弟拜托的,再不想去也得给这个面子。
行骋到的时候一身的汗,手腕上还裹着练柔术绑的胶带,另外一只手没力气了直接拿嘴咬,一边儿撕一边儿走路,脚上鞋带系得紧,仔细往脖颈上看,还能看到他锁骨边上一块猩红的牙印。
之前的场上有熟人笑得暧昧,问他怎么回事儿,行骋倒也不遮遮掩掩的,大方承认,对象咬的。
他还发现,他哥跟他越来越亲密之后,内心真的跟只猫儿似的,又傲娇又霸气,管得他服服帖帖,毫无反抗之力。
行骋倒是享受得很。
他一拿到球,打得势如破竹,直接切断对方传球的方案,快攻拿下第一血,一时赢得场边不少赞叹。
锦江区的篮球班子他没见过几个,在市里参加比赛的那也是学校里边儿的队,学校的能跟社会上的比么?
行骋知道锋芒毕露必遭截杀,动作稍微收敛了些,也没上一节打得那么狠,后撤步一个跳投,又进一分。
这里不需要他出风头,拿到钱就行了。
半场休息的时候,场边儿很有几个一看就二十出头比他年长的女人抱着手臂过来,做得亮闪闪的指甲在阳光下晃得行骋眼疼。
行骋再怎么为生活屈服,这个问题上是分寸都让不得。
他不想让宁玺稍微想偏一点儿。
“行骋!”
身后炸开一声熟悉的喊叫,行骋头皮都要炸了,一转身,就看到应与臣一身的汗水,一张乖顺的脸蛋儿累得通红。
我靠,怎么着又碰上了?
行骋看他在隔壁场上打得累,主动跑了过去:“你怎么在这儿?”
应与臣一瞪眼:“我他妈还想问你呢,你认识你队友吗?”
行骋不吭声了,他兜里还揣着一两百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