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送你钥匙。...)(5 / 7)
而在熊仔的背后,刻着LYQ三个字母。
陆厌青双手捧着钥匙,以及钥匙上那个惟妙惟肖的提琴熊仔,他一时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连眨一眨眼都舍不得。
“我想你搬过来这么久,我还没给你家门钥匙呢。所以今天临时去配了一把钥匙,还有这个钥匙扣――”俞跃兴致勃勃,满脸自豪,“――这可是全天下独一份,我自己设计的!”
有一个词,叫做“匠心独具”,可这个精巧的小玩意,凝聚的何止“匠心”?
熊仔,提琴,钥匙……这些东西,串联了他们经历过的所有美好回忆。
见陆厌青迟迟不说话,俞跃心里打鼓,难不成是这个东西设计的太幼稚了,弟弟不喜欢?
也对,陆厌青虽然是omega,但不代表他愿意把这么可爱的东西带在钥匙上。
俞跃垂头丧气起来:“你要是不喜欢的话,那就拿下来吧。”
这么一个小玩意,确实没办法和陆厌青赊了工资买的家具比。
就在俞跃的手即将碰到那个钥匙圈之际,陆厌青终于“醒”了过来,赶忙收紧手指,牢牢攥住了那只熊仔,生怕被夺走。
熊仔圆润的线条和钥匙尖锐的边缘同时抵在他的掌心。
钥匙,代表着一种承认,承认陆厌青是“家庭成员”中的一位。
那熊仔,又代表了什么呢?
思及此,陆厌青展颜一笑,如方桃譬李,融化了他身上原本的冷峻。
“谁说我不喜欢了?哥哥送的东西,就算是一根草,我也会珍惜的。”
……
俞跃送的挂坠只有小小一个,陆厌青爱不释手,自从收到后,他时不时就要拿出来摸摸。
他就像一个陷入热恋(虽然是单方而)的纯情alpha,整个人都荡漾着信息素的沁人味道。
若不是陆厌青理智尚存,他甚至想模仿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年男性一样,把那串钥匙挂在腰上;或者把自己当作独立上下学的小学生,把钥匙用长长的绳子挂在脖子上。
这样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会第一眼注意到他的钥匙――以及最主要的,熊仔挂坠。
虽然不能明骚,但也可暗秀。
这天中午吃饭时,陆厌青在食堂里截获了一只可怜羔羊。
这只羔羊,名叫王潇潇。
当时,王潇潇正一个人坐在食堂的角落里,一边吃盖饭,一边对着手机露出傻笑,看起来智商并不高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