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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喜我归有期(14)(3 / 10)

看。

霍斯衡一页页地翻过,里面犀音的戏份都用荧光笔标了出来,每句台词旁边都标注了该怎么断句和用什么语气,她甚至还根据自己的理解,写了近两千字的人物小传。

认真又细致。

不像他之前以为的,她只是一时起了玩心。

霍斯衡忽然想知道她进娱乐圈的初衷。

木鹤把面放在长桌上,眸色清透地看着他:“你还记得金兰江吗?”

那是山城的母亲河,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山城人,河的两岸是两百多米高的悬崖峭壁,使得山城交通闭塞,几乎与世隔绝,她天真地以为,只要在江上架起一座桥,和邻省连通,就能打破封闭,改变整座山城贫穷落后的面貌,所以她才去读了桥梁建设专业。

后来她才知道,山城缺的并不是一个会建桥的人。

现实教会她,只有经济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筑。

她的舅舅木浩然,她仍习惯称他为爸爸,他是村主任,因为两袖清风,家里一贫如洗,她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到县城上高中的费用,也是山城人这家三十那家五十凑出来的。

爸爸总是说,做人不能忘本,不管将来走到哪里,要永远记得山城是根,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他去世前仍满心惦记着山城,他是带着遗憾去的……

木鹤压下眼底涌出的湿意,深深呼出一口气:“如果我没有进娱乐圈,现在应该在山城接我爸爸的位置当村主任吧。”

霍斯衡眸底闪过复杂之色,薄唇微抿,他并不擅长安慰人,只是抬手摸了摸她头发,像是在安抚她。

“我没事。”木鹤摇摇头,嘟囔道,“吃面吧,都快凉了。”

霍斯衡用湿巾擦过手后,长指握住筷子,低头吃了一口面,还是记忆中熟悉的味道,如果这些年他有回头去看看她,她就不会过得这么辛苦。

这个念头很快被否决,那时候的他,能带给她的只有无尽的危险。

“其实,我觉得自己挺适合当演员的。”木鹤俏皮地歪头看他,“至少记台词特别省事。”

霍斯衡知道她小时候就锻炼出了过目不忘的能力,因为条件有限,课外读物是稀缺资源,别人捐给山区学校的《马克思主义》她如获珍宝,倒背如流,巴掌大小的新华字典也被她背得滚瓜烂熟,不管是问哪个字,她都能快速而准确地找出来。

他唇边噙着一丝淡笑,手指在剧本上轻敲两下:“都背好了?”

木鹤听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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