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3 / 7)
的空气懒懒地不想动,几乎一片平静。走出门外,一阵冷风吹过来,他猛地抱住爸爸的脖子,小脸紧紧贴住那温热的皮肤。
好冷啊!小家伙哆嗦着,脸蛋冻得红红的,“爸爸,我们要去哪儿呀?”
不一会儿,雪地里响起了一阵欢呼声,“耶耶耶耶!要去吃肯德基咯!”连路边一棵落尽叶子的树,小浩浩都不肯放过,两只小手围在嘴巴边缘,大喊道,“爸爸妈妈要带我去吃肯德基啦!”
大树颤了一下,抖落了一枝桠的白雪。
乔雪桐推开书房的门走进去,温暖的墨香迎面扑来,喂养了古色古香的浪漫情怀。
老爷子正站在案前临字,听到声音连头都没抬,继续手上的动作,“你过来。”
乔雪桐不明所以,缓步走了过去,凑前看了看,宣纸上卧了一排黑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爷子笔锋一转,一个龙飞凤舞的“老”字跃然于纸面。
老爷子一生极富传奇色彩,曾立过战功无数,听说年轻时也曾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这么情深意长的诗,偏偏被他写出了一种指点江山的霸气。
乔雪桐站得腰有点酸,心想,老头儿叫自己来,不会只是让自己看他临的字吧?
乔老爷子正心无旁骛地落着款,一个漂亮而利落的收笔还不是结束,他把毛笔搁起,再盖上自己的印章,这才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坐。”
书房里的椅子都是由珍贵的梨花杉木制作而成,式样很是古典,乔雪桐却不怎么坐得惯,虽然底下铺了软垫,但还是有点冷硬。
墨香缠绕,仔细闻一下,似乎还染了一丝其他的香味,乔雪桐偏头看过去,心中了然,老爷子正拨弄着一炉熏香,差点忘记,他临字的时候,总是有焚香的习惯。
这个世界上愿意出大价钱附庸风雅的人何其多,老爷子书房里也摆了许多字画古董,每日必定亲自打点,乔雪桐看得出,他是真的爱。
听说,那个无缘和他携手白头的女子,生前最爱便是这些。
乔雪桐心里轻叹,看不出老爷子还是个性情中人。
世人大多寡情,一声珍重一抔黄土祭奠的生离死别,随着日升日落,淡化在寻常的人间烟火里,人死了,日子还在继续,必须继续!
乔老爷子洗了手,又让人泡了一壶香茗,这才在乔雪桐对面坐下来,细细询问了一番近况,一场大病下来,那张苍老的脸孔失去了几分光彩,倒是眉色多了些许慈祥。
人,不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