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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4 / 6)

名声。

至于骗林楠去仓库的那个知青,也被供出来了。

和林楠一块儿下乡的女知青。

这人早就回城了,就在林楠结婚那一年就回去了。

所以这事儿就算翻出来也没用。也告不到人家身上去。

毕竟人家就传个话。

苏青玉忙了一个星期的工作,做了一份较为详细的花岗区发展计划,第一个五年,第二个五年。

刚忙完,也拿到了清水送来的这份结果。

徐大金已经移交市里去了。虽然没有物证,但是人证有很多。加上被害人自己也是确认,所以这罪名还是很有可能成立的。

苏青玉想着这年头的取证,觉得徐大金这事儿应该能判。

再看看其他人,因为没有实质的参与,倒是不会怎么样。

特别是其中那个负责骗林楠的人。最多只会被道德层面上批评。

而且因为人已经不在这边了,甚至连道德层面都不需要负责。

这知青当初回城的城市以及单位,资料上也有。

走了就不用负责了?

没这个道理。

而且她对于清水派出所这种似乎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有些不满意。

如果负责,这种结果报告就不会让她看到。

而是会积极主动的将每一个参与者找到,每个人都得到相应的处分。哪怕是道德层面的处分,那也是要有的。

现在这送过来,是什么意思?

现在小事化了了,未来又有多少小事化了?小偷偷东西找不到了,就不找了?查不出来案子就不查了?抓不到的人,就不抓了?

这习惯不大好。

苏青玉发现了,光严打还不行,得让这些人有意识的去把任何细小的案件都处理干净。

苏青玉直接一个电话打清水镇派出所,“我是苏青玉……就是花岗区的。你们送过来的资料上,那个叫李文娟的人,你们传话了吗?”

“没犯罪也是参与者,正常流程要走,该找的找。”

“离得远?跨区合作执法懂不懂?对待罪犯,要有耐心和细心。永远不要放弃他们。”

“去的时候记得带一份案件通报的文件给李文娟所在单位。这种人的人品必须让人知道,否则随时危害人民群众。”

清水派出所所长满头大汗的找刘镇长说了这事儿。

刘镇长:“……咱这区长还挺……”挺倔啊,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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