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2 / 4)
三个弟弟妹妹等着吃饭。带着三个拖油瓶自然没人敢娶,原本的婚事便没了。
雪英到城里头原本是想卖身的,傻傻刚插了一个草标,就给林羡叫起来问了一番姓名年龄一类。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就给林羡给领回家里了。
林羡看中的就是雪英的那股子傻劲儿。或者用她的话来说,是股子过分老实的劲儿。说话做事一板一眼,交代什么就做什么,让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那么多心眼。
更难得的是,雪英还认识不少字。好像是从她那个十三岁正读书的弟弟那里偶尔学得的。
反正脂膏做出来都是摆在那里,会说话,会写字,不为其他人的油腔滑调所动,在林羡看来已经很好了。
而林靖那边,这六年也有不小的变化。
最大的一个变化自然是从一个稚童长成了少年。书院里头,林靖善学好学的名声一直在外头,一路从老先生手里到其他两个更博学的先生手中,没有一个不赞扬他。
只不过要将林靖与他们的其他得意门生摆在一处,不同之处却也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经年累月的习武,他的身形结实,身材也很高大。还不到十四岁就快有六尺,若不看面相只看背影,谁都要以为这是谁家青年,哪里像是个只有十三岁半的少年样。
加之林靖的心性越发稳重,虽然并不和书院里的同学多么亲近,然而却也是人人敬重他。早不是六年前那副偷偷在他背后说闲话的模样了。
他们一边仰慕林靖的学识与本事,一边也是怕给林靖一拳头揍的稀烂。
月前有个不长眼的小贼半夜爬到林家偷窃,给林靖一拳打飞出来的时候胸骨都不知碎了多少根。就那样,他的脚上还被一只凶神恶煞的大黄狗咬着呢!
看见过的人说是连白骨都给咬的露出来了。
后头一问怎么着?实实在在是一个倒霉的小贼了,他原是在墙头上悄悄的走,准备越过林家去另外一处院子,却脚下一滑摔了下来,硬生生去了半条命,如今还在牢房里同老鼠作伴,哼哧哼哧的养伤呢。
从前还有里里外外暗指明指林羡是个克人命的,到了如今都渐渐淡声下去。
旁的不说,林靖一日长得比一日高壮,这便让人没法子指责了。
于是传闻随着时间变化,慢慢的只剩下林羡克夫这个名声。
至于为何还留着克夫这名声,与郑家有关。
当年郑郁文顺利过了童生试,后头一路往上要参加府试院试,却没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