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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2 / 4)

好歹是个正经大学毕业出来的,怎么能老是不找工作。

被逼得没办法,林俊跑到深圳来打工,也能离他妈远点少听些唠叨。

到了深圳一直当运维,在小公司里帮人修电脑装系统弄网络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赚的钱够花就行。

林俊一直说自己的事,祁因一句话没接,只闷头吃饭。

两瓶酒下肚,林俊问她现在住在什么地方,祁因吃饱喝足抹了抹嘴,把传销被骗钱的事跟他说了。

林俊听得一句一个“我靠”。

“你居然入了传销?也是够倒霉的。”

祁因闷闷地说:“也是有人赚到钱的,只是我运气不好。”

“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呀。”

“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总不能被饿死。”

“回日光城吗?”祁因摇头:“没把钱要回来之前我不回去。

还有工厂还欠了我五千块钱,我得继续要。”

“那你现在别墅也回不去了,住哪啊。”

祁因丧气道:“回以前的地下室吧,还便宜。”

“就十多平米一隔间的小地下室?你怎么能住那种地方?正好,和我合租的两个女孩有一个要搬走了,你过来一起住呗。”

祁因说:“不去。”

“哎呀你看你,不用你出钱,我帮你给行不?”“凭什么要你给。”

“他乡遇故知,我乐意。

而且你现在不是正困难,帮助你是应该的。”

林俊住在一个超大型社区里,密密麻麻的高楼挨在一块儿,一到上下班的时候排队坐电梯的人能排到单元门外。

楼道被小广告贴满了,走廊灯坏了很久没人修,经常可以听见警车停在楼下动静。

林俊住的三居活生生隔出了九居,住了十来个人。

祁因拎着少得可怜的行李进来时听林俊用广东话在跟一个女孩说话。

她听不太懂,就看女孩最后在林俊胳膊上拧了一把,林俊嘻嘻笑,回头跟祁因介绍说:“叫她阿芳就行,以后你就跟她住这屋。”

2011年春,祁因和林俊在深圳重逢了。

林俊已经褪去男孩气,脸上长满了胡渣,喜欢穿一身盗版阿迪达斯的运动服,背个棕色的双肩包坐公交,朝九晚五。

他让祁因去他们公司当客服,一个月一千八。

祁因觉得工资太低不想去,盘算着要不要回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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