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分包(七)(2 / 4)
间等等信息,用以证明已经收到对方资料。
夏溪发现,尹千秋的目光会时不时飘在自己身上,带着克制。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
证据交换有规定,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可以问询理由并且记录在卷,但是不能要求质证或者辩论。
然而,就在夏溪以为“一切尽在掌控”之时,形势急转直下——国祥建筑工程突然拿出另外一份合同!!!
一份与夏溪手中最重要的证据——合同,完全不一样的另外一份合同!!!
原本,这个案件应该是十分简单的。夏溪握着天发将涉诉项目转给上城的合同,条款明白,签章清楚,上面写着,客户——天发房地产公司,将‘明珠小区’部分项目转给上城房地产公司,上城是项目开发方、出资方,天发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可是现在,这份夏溪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合同,明明白白写着:项目开发方、出资方为——天发。
夏溪只觉眼前一黑。
这是怎么回事?!!
夏溪看向天发负责此案的高管张继先。他显然也十分困惑,只是重复“假的”“假的”,好像一只小兽正在不断冲击牢笼。
夏溪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证据交换结束之时,文字助理整理出了争议焦点。法官认为证据数量足够断案,于是便叫各方回去等待庭审,并说,到了庭审,对于无异议的部分,不再进行举证质证,而由审判人员直接进行认证,即使某方反悔,也一般不会重新调查,除非有着充分理由或者对方同意反悔。
…………
在法院分别之前,夏溪很严肃地告诉张继先,一定一定要弄清楚另外一份合同的事,对方也干脆地答应了夏溪。
夏溪觉得,自己好像遇到水逆。
生活上,“未来公公”生命垂危,工作上,首个案件遭遇重创。
前者无法帮忙,后者……必须搞定。
…………
当天下午四点,夏溪终于接到张继先的电话。
张继先的第一句话就是一个晴天霹雳。他说:“夏律师……抱歉,真的不好意思,是有那么一份合同。”
“…………”夏溪强自忍住愤怒,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嗯,”张继先也似乎有些难以启齿,“其实,真的不是不想给您,而是大家全都忘了这件事情……2015年,天发将子项目转让给了上城,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