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于明朗终于结婚了!(2 / 4)
没把蒋卓当朋友,“难不成他现在已经做了什么?”
池脩之摇摇头:“也许是休养生息蓄势待发呢,反正不能掉以轻心。”
在这朝廷混乱的节骨眼儿上,大家已经乱战成一团了,还TM欣赏对手,绝对是脑子有病了!世家的积累不是放着好看的,只是没有一个有能力的领导者才会越来越矬。李神策是个肚里有货的人,但是脾气太坏,性格有缺陷。蒋卓则不同,这是一个能狠得下心、有眼光、还特沉着的人。混朝廷,第一要有敏锐的嗅觉,第二就要有耐性。蒋卓两者兼备。
说完,又有点儿担心地看看郑琰,还怕她误会自己心地不善良,又作了一点解释,希望郑琰能够理解他的想法。
郑琰点头:“现在不管他,也得记下他啊。我估摸着,经此一事,律令都添了一条疏议,想忘都难。”
必须说,池脩之的观点是非常正确的,因为欣赏对手、培养对手这种做法,通常是最后被对手KO的BOSS会产生的心态。主角们很多时候都是凭借BOSS这种变态的情怀,逃过一劫或者N劫,然后修成正果的。不是说见不得有人出头,非要踩死不舒服的嫉贤妒能,基本的自保心理还是要有的——他们是在混朝廷跟人互砍的,又不是混纯学术圈子互相启发的。
蹲得脚麻,郑琰把重心换了一换,池脩之慢腾腾地起身,伸出一只修长白晰的手。郑琰笑着抓住了,被他拉了起来,跳了两下,郑琰苦着脸:“脚麻了。”
“慢走几步就好。”对自己未来的老婆似乎不需要太君子,池脩之握着郑琰的手就没松开,另一只手果断往小丫头的腰上绕。
郑琰却好奇地抓着他的手左看右看。
“你还蛮有一把子力气的。”翻来一看,掌心有薄薄的茧子,还伸出指尖儿在上头摸了摸,略带粗糙的触感,从指尖儿痒到了心里。
池脩之手掌一翻,扣住郑琰四指,咳嗽一声,声音不自然地道:“慢慢儿走动走动,总站着会有蚊虫。”
郑琰促狭地冲他笑,池脩之一点也不含糊地把人抱起来原地打了好几个圈儿,转得郑琰满眼蚊香,满院子都是她清脆的笑声:“哎呀,晕了。”
池脩之忍不住大笑。
笑声引来庆林长公主的围观,哪怕订了亲,池脩之也不好意思就这样跑未来岳父家里调戏未婚妻不是?最佳地点当然是老师家里。庆林长公主拿团扇盖了脸:“哎哟,我来得不巧,是不是看了不该看的?”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把童声:“哎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