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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被坑的丞相(8 / 8)

是害羞了嘛。”

楚氏默默给这个小变态点了三十二个赞,再看颜希真,也配合地低下了头,做出羞涩的样子。行了,两个孙女儿都不蠢,这开局开好了,下面就都不是问题。

楚氏满意地道:“我看等你娘入京,也该好好管束管束你了,离了你娘,你便淘气了起来。”

颜神佑笑道:“我才不淘气呢,我很好的,上回在舅家见蒋家七娘,她还说我好,邀我去她家里玩耍呢。”

作者有话要说:【1】主人杀奴婢,按律也是有罪的,因为古人有一种和为贵以及重视人命的观点。但是肯定会轻判(在确定是主人杀奴婢的情况下,大多数时候奴婢死了没人告,也就没人理会了),不会让主人给奴婢抵命,相反,主人可以拿钱、官之类的来赎罪。如果是奴婢杀主,就死定了。别说杀主了,就算是首告主人,第一,官府先把奴婢揍个半死,有的就直接打死了,第二,一般官府不会接状子。

什么杀了丫环之后为了不抵命掩盖真相,然后为了掩盖真相又杀知人灭口之类的段子,那纯粹是胡扯……因为不用他掩盖,正常人都不会说出去的。就算说出去了,他也不用抵命。甚至随便说个什么这家伙偷了家里东西被撞见了之类的理由,就能减刑。

这类遗风一直延续到雇佣制上,哪怕仆人是签了雇佣契约,而不是卖身为奴的,主杀奴,在断案的时候都会被轻判。因为主仆名份已定,按照礼法,君臣主仆这样的名义是优先考量的。所以看到为了报仇委身为奴什么的,从做出这个蠢决定的那一刻起……这复仇就已经是彻底失败了。

做了人家奴婢,告发主人造反都要被砍头(前文有话说里已经说过了),就别说其他的了。除非是一路做到贴身侍卫,然后砍了仇人的头。那样这个人也是以奴杀主论的,是得不到主流舆论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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