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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变态第一发(8 / 8)

这一船人十分不走运,来的时候四条船,其他三条游得好好的。这一条的舵有了点小毛病,初时还好,天渐暗了下来的时候……越发不灵了,天也黑,还不敢打太多灯火,免教岸上知道——也是贼性使然。就这样,前面的船也没发现它掉队,它就跑偏了。

还好,偏得不太多。可是一落地,发现没有盐!

妈蛋!逗老子玩儿呢?就算咱跑偏了,你也得给一点甜头啊!这时候,头目已经怀疑牛、马两家在忽悠他们了,可贼不空行,没盐,那就抢点其他的吧。豪强有坞堡,不太好攻陷,还有一般村庄呢,穷是穷一点,也要白跑一趟,那不是更不划算?于是一路猛进!

准备抢完了,再向这两家兴师问罪,如果两家不承认,就把他们来往的书信交出去。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吗?

颜神佑到的时候,已经是火光一片了,她对这里有印象,她认识这里的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叫阿花,吃过她的鱼饵。

作者有话要说:【1】骂父母、祖父母,告上述四人,上述四人在世而别籍、异财、供养有阙,父母丧而嫁娶、作乐、不戴孝、隐瞒,诈称父母死……都算是不孝。罪在十恶,未必是死刑,但是……必须从重。

按,古代法律规定,除非主人谋反、谋大逆、谋判,不然奴婢不可以告,告了,奴婢在出告的那一刻自动生成死罪——绞刑。这一点,各朝几乎没有肯放宽量刑的。

但是,唐太宗又说过:“近有奴告主反者。谋反不能独为,必与人共之,何患不破?何必使奴告耶?自今有奴告主者,皆勿受,仍斩之。”——《廿二史札记》就是说,哪怕他是条狗,你也不能告……不然你先死一死。

看完十恶的规定,还是觉得……大兔朝真好!穿越一点也不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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