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郑和下西洋二(3 / 6)
,是研发制造火炮及改进粮种的工匠和军汉名单。名单之后,才是督造火炮并参与此事的兵仗局和大宁都司官员。
各人所司,皆有注明,不瞒报也不贪功。
永乐帝看后,不由得感叹,这才是做实事的人!
心情大好之余,大笔一挥,大宁都司,北京兵仗局和大宁杂造局都被予以重赏。定国公和兴宁伯更是遭到了点名表扬。兵仗局总领太监白彦回没被点名,却得天子赐服,换上新衣服,来回踱着方步,笑得见牙不见眼。
孟清和的奏疏上,提及夷人火炮可再加改进,不只能用于陆战,更可用于海上战船,永乐帝对此愈发重视。
郑和船队即将起航,临时加装火炮肯定是来不及了,干脆下令浙江等都司集合工匠熟手,建造船厂,大批制造海船。船造出来,火炮自然是想怎么装,就怎么装。
造船的经费不是问题,户部没有,直接从内库出。
造船的材料也不是问题,辽东和西南实行水土保护,不能随意伐木,完全可以向安南占城和暹罗等番邦购进。木头和绳子可以卖钱,竹子和铁矿石也能换得粮食,就算番邦的国王大臣不上钩,下边的土司头人和寨民也会主动和明朝交易。
不过是砍几棵树拉去卖掉,换些布帛粮食,国王管得着吗?
要治罪?土司头人可以带领大家一起归化大明。成了大明的人,自然受大明军队保护,需要大明天子发下诏书才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番邦国王,自然更管不着了。
皇帝给钱,官员选才,再到各地购买材料,海运漕运一起繁荣,驿站也接连设置。在南北户部和工部联名上疏之后,各地船工役夫和驿丞驿卒的待遇都有所提升,但也提前出现了各种民间组织,例如漕帮。
从成立最初,漕帮就被锦衣卫各种摸底,已然完全透明化。有不断详化的《大明律》为基础,永乐朝的官员又比较给力,此时的漕帮和X社会相距较远,随着经济和漕运发展,越来越类似于维护船工役夫权利的工会组织。
对此,孟清和也只能摸摸下巴,四十五度角望向房梁,感叹一声,历史真奇妙。
依照皇令,浙江等地船厂造出的海船,除了官用,商贾也可以购买,获取的利润。朝廷占大头,地方占小头,督造海船的官员也可分得红利。
这是天子许可的,比私下里伸手要安全得多。
只不过,领到造船任务的浙江等地官员却有些挠头,天子不差钱,手笔自然大,初定制造海舟一千一百八十艘,就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