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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二二三章(3 / 5)

去平川县或锦州府卖,赚来的银钱就各家户分,江家人占三成,我们余下的分七成,但饶是七成,也足以让镇上的镇民过上好日子了。”

“这么平平顺顺的日子过了好些年,一直到永济二年,朝廷施行了一个什么新政,屯……屯什么来着?我们才遭了殃。”

“屯田制。”苏晋道。

这其实不算彻彻底底的新政,魏晋时有,景元年间也有。

所谓屯田,简单来说,就是鼓励百姓与兵将开垦未耕种的荒田,分为军屯,民屯,时而还有商屯。

军屯,即戍边将士在无战事,单纯防守时,分一部分人来进行农作,缓解户部压力。

而民屯,则需要朝廷组织流民,囚犯,或者平民去开垦荒田;亦或将人从人多地少的地方,转移去地广人稀的地方进行耕作。

这种分地组织,或大规模迁移,需要朝廷花费许多心力,其中涉及问题不计其数,譬如新民的安置,迁移会否造成原生产力下降,官民矛盾等等。

因此若无魄力,无恒心,反会造成重重弊端。

景元年间的屯田,因六部之间协作问题,地方监察不力,地方官府压榨,以及岭南等地连年的天灾,利弊两抵,算无功也无过。

但永济年间的屯田不一样。

这个新的屯田制度,其实是柳朝明与沈奚合力亲手制定,朱昱深大力推行的,非但将新民的安置细化,还最大程度避免了对原富庶之地,商民利益的伤害。颁布的三年来,可谓效果显著,不仅保证了边疆驻地军饷的供给,还为朝廷增收近一倍税粮,短短三年,就解决了国库空虚的问题。

苏晋与柳昀青樾共事多年,太清楚他们对待公务的态度,果决、有魄力、持之以恒,不做好不罢休,新的屯田制既是他二人拟定的,不大可能出大篓子的。

想到这里,满腹疑窦丛生。

“朝廷颁了新政后,好像是去年,姚县令突然拿着朝廷的公文来咱们这儿,非说这里的桑田是朝廷的,要咱们日后……把赚来的银钱,分给官府八成。”

苏晋一愣,看向晁清:“有这回事?”

可不等晁清答,她一下又明白过来了。

屯田制下,朝廷分给军民开垦的荒地是属于官府的,收获的粮食与官府五五分成,这其实无可厚非。

但翠微镇的情况特殊,他们耕种的桑田,原本一片无主的荒林,伐了木来种桑养蚕,但说到底,这片无主的田,究竟算谁的?算翠微镇镇民的,还是官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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