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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五章(2 / 6)

明,永远容不得别人冒尖了?

王雱听着苏轼愤怒的复述,越听越觉得耳熟,这不就是赫赫有名的“存天理,灭人欲”吗?只不过这时候提倡这句话的人年纪应该还小,论据不够充足,苏轼听了都能找到其中一些破绽。

如果王雱没记错的话,这个理念最初是由程颢、程颐两兄弟提出的,算起来程颢还是他们的同年。至于苏轼说的这个开班收徒的年轻人,应该就是程颢的弟弟程颐了。

在往后的许多年中,理学的影响将会扩散到各个领域。没别的原因,只因为这种学说很符合统治者的需求,统治者需要朝野稳定,需要给百姓增加一重一重的束缚,以免动摇自己的位置。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种用来洗脑的工具,拿着这个工具的人不一定真心相信那些条条框框,但他要别人都相信、都遵守,不遵守的人就让他们成为千夫所指的存在。

比如如今朝廷是鼓励寡妇再嫁的,再嫁时还能带走自己的嫁妆;甚至连丈夫离家三五年不归,也能允许单方面提出和离,另择佳婿。

倒推到唐朝时,人口稀少,朝廷鼓励生育,官府甚至还会拉一溜壮汉到寡妇门前看看她有没有相中的,相中了就把婚事办了吧,甭管什么一嫁二嫁三嫁,快再嫁生孩子才是正理!

可到后来,人们会给为亡夫守节的“贞妇”立牌坊,对此大夸特夸,表示这是忠贞,这是值得赞誉的,所有女子都得效仿这种做法才行。

没有人会去想,一个女子在最美的年华丧夫,却得为了所谓的“一女不事二夫”而蹉跎半生,独自盛开独自凋零,日子该是多么凄苦。

他们甚至会束住女孩儿的双脚,从小告诉她们这样才漂亮,你们不这样做会被人嫌弃;你们不能让别人看到你姣好的脸庞、不能让人看到你的手臂与双足,否则你就是“不安于室”。

这一切,不一定是理学的初衷,不一定是程颢、程颐兄弟俩的初衷,但是他们确实穷尽一生去打造了这样一把工具。

后来许多统治者也用得极其顺手。

这类理念显然和享乐主义的苏轼八字犯冲,苏轼这人是乐天派,被贬去岭南吧,他说“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被贬去海南岛吧,他还能在那里怡然自得地酿酒喝。

他就是被贬后还一个劲地写诗文说“我在这儿过得真啊真开心”,才会引得一些人一再打压他,将他一贬再贬——毕竟,连皇帝都是他的诗文粉丝,他写的诗文传到京城皇帝是要看的!万一贬得不够远,皇帝想起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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