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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23.22.21.20.1(5 / 8)

手,便和沈云初沿着小路往书院方向走。庄子离鹿鸣书院果然很近,不到半柱香他们就瞧见了书院正门。

绕过书院正门再走一段路,又瞧见了程应星家附近的梅林。瞧见梅林边上还种了不少果梅,上头结满了青青的梅子,个头已经很大了,再过几天大概就要熟了,瞧着非常诱人。

颜舜华眼睛溜溜转,准备过些天还得过来拜访程应星,顺便摘些梅子回去。不管是腌梅子还是做果酱,滋味都好得很哪!还可以用来做梅子酒,酸溜溜又清湛湛的,特别好喝也特别好看!

沈云初牵着颜舜华往里走,刚到前院,便见程咏絮立在那儿喂狗。那是只有颜舜华那么高的大狗,浑身灰毛,长得像狼。它眼睛是灰蓝色的,望向颜舜华和沈云初时眼底迸出幽幽冷光。

颜舜华眼睛一亮。她没有立刻上前,而是跟程咏絮打招呼:“永旭哥哥!”

程咏絮闻言回过头来,见颜舜华和沈云初一块来了,脸上露出笑容:“晚晚过来了?你们先生有客人。”她拍拍大狗的脑袋,“这是贪狼,我小时候捡的。别看长得吓人,其实可乖了。年后我舅舅那边地龙翻身,埋了不少人,把贪狼带去搜查。舅舅太忙,一直没得空送回来。”

大狗被程咏絮一安抚,乖顺地蹲坐在那。颜舜华得了程咏絮示意,上前摸了摸大狗的毛毛——又顺又滑!颜舜华说:“它真可爱!还能救人,真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贪狼听了颜舜华的话,伸出舌头舔了舔颜舜华的手掌。

沈云初的心登时提了起来。

程咏絮看在眼里,说道:“贪狼很喜欢晚晚。”不仅让颜舜华摸它,还主动舔颜舜华!

贪狼的舌头都快比颜舜华的手掌要大了,颜舜华却一点都不怕。她兴致勃勃地说:“永旭哥哥,它的牙齿真尖,白亮白亮的,看着好像经常用骨头磨牙。它是不是狼啊?”

程咏絮面色古怪:“舅舅说有一半是。”

颜舜华明白了,这是“混血儿”。就像马和驴可以生下骡子一样,狼和犬能杂交也很正常。颜舜华眼睛亮晶晶:“好漂亮好厉害啊。”

贪狼顿时站了起来,尾巴直直竖起,向颜舜华炫耀它漂亮的皮毛和高大英武的身姿。

程咏絮笑了:“晚晚,看来贪狼它真的特别喜欢你。”

此时屋门开了,一名文士从屋内走出来,年约四十七八岁,留着美须,剑眉星目,瞧得出年轻时也是个相当俊逸的。颜舜华一眼望去,差点没认出来。等她看仔细了,才确认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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