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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杯(4 / 6)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周忻明回头,有些新奇问:“胜子今天怎么没喝酒?”

“他说头疼。”林岳替他答道。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陈坊的事吧。”

是个鬼都知道,景胜在心里磨牙。

接下来,那什么民谣歌手的一段深情独白,听得景胜的鸡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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