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2 / 3)
的呼吸的。于是他变态地喜欢上了欣赏这具身体和程世脸上欲放抗却无能为力的表情。
他见过很多别人在自己面前裸体的种种表现。青色的,羞耻的,热情的,可看了程世的就觉得原来自己看的那些都是做作的,都是加了一些情欲和思考了之后做出来的反应,只有程世的表情是原生态的。他把那把跟了他很多年的手枪送给了程世,只有历中信自己知道,那把枪就是他唯一的亲人。
事过之后程世依旧不长记性,屡绑屡犯,殊不知自己反倒和了厉中信的意,成了主动送上门的美餐。
程世从没挨过厉中信的打,有时候他见到一些血腥的场面还纳闷为什么自己从来没体验过这种惩罚,比起被别人脱光了羞辱,程世反倒更喜欢痛快一点的。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厉中信绝对不会让别人去选择惩罚方式。
厉中信记得程世来的第一天对自己说的话:“我不想干活,我想一边打架一边过瘾一边就把钱挣了。”
厉中信当时就笑了出来,他竟然幼稚到把生活和电影定义到一起,认为光靠抢就可以过上风光的生活。不过你想要品尝那种生活,我就先让你做几天美梦,陪你玩几天,然后再教会你真正的道路应该是如何走的。
于是厉中信拿来很多闲钱来构筑程世心中的那个海市蜃楼,却没想到这个美梦厉中信让他作了十多年都不愿意叫醒他。就算日后自己对程世的纵容都到了世人皆知的地步,厉中信也没觉得自己做的有多过头。
历中信深深记得程世当时的样子。
那时候的程世戴着一顶小帽子,满脸的阳光,伪装出来的痞气在历中信面前显得幼稚可爱。厉中信有一种想要把他弄灰暗的冲动,终于有一天他如愿以偿了,他又开始怀念程世最初的阳光。
但是这个方程式只能从前推到后,却不能反过来推,不管是阳光或是灰暗,程世身上都带着符合那种风格的美,这种美打破了厉中信的很多承受底线。
他还记得程世第一次打架弄得鼻青脸肿然后兴奋地朝自己要赏来的情景。就像一个街头小流氓,小混混,甚至还带着一点儿书生气。他那时从不隐藏自己的心情,想什么就马上表现出来。若是他对厉中信不满,他也可以马上挥拳就上,不管日后是不是要被大卸八块。
程世曾经对厉中信说:“我也努力过,过平常人的生活,有自己爱的人,然后没事就看看书。我喜欢看书,我甚至还会作诗,如果忽略我的作风问题,在学校我就是一个才子。”
厉中信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