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3 / 3)
写的调桌申请,上面阐述了理由。我越往后面读越觉得不对劲,上面清清楚楚记载着我是如何喜欢她,如何让她感觉到不安,如何让她找不到生活的立足点的。而且她说的那些事情没有一件是瞎编的,都是发生在我们俩身上的事情,只不过我都不当做事情的事情,都让她由表及里地分析了一通。我给她买吃的那件事情肯定也罗列其中,而且还成了她最后一个证明我喜欢她的有力证据。
“老师,我迷茫了,我以前是一个任何时候都能哈哈大笑的女生,现在却时时束缚着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他的到来对于我不是一件好事,我无法拒绝他的好意,所以我想离开。我不想伤害他,这是人生,不是小说,我清楚地知道我们走不到一起,而我,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给他他想要的,因为我还是一个学生……”
这是最后一段,看完之后我整个人都冻上了,完全莫须有的罪名安到了我的身上。是该说她太自恋呢?还是该说我天生就带着拈花惹草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