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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 4)

夫,林薇再强悍也干不来这事儿,贝克挺身而出,他没干过这个,撕扯皮肉的那种感觉让他整整一天都没能吃下任何红色的食物,甚至看见挂在那儿的鹿肉就恶心的想吐。

这东西不能久挂,林薇怕引来野兽,她用一把瑞士军刀切完了整只鹿。贝克战战兢兢的看着她手起刀落,沿着这头鹿的骨头缝把肉切成一块一块,完整的就带骨头一起挂在树枝上,那些细小的就用刀把肉刮下来做成鹿肉丸子。

鲜肉不容易保存,味道又太重,他们用了整整一天把切成大块的鹿肉挂在树枝上,用松树枝烧起来的烟熏制鹿肉。谁也没干过这活,只好大约估计一下时间,每隔一段时间拿刀割一块看看熟了没有。

林薇存下来的几罐头盐全用在这头鹿上了,他们杀鹿放血的时候尽量把鹿血保存下来,在园子里架起一个又一个的竹筒锅,做成血豆腐,切成块的血豆腐堆在竹筒里,用芦苇绳子扎紧吊在小溪里,让它们能保存的更久。

林薇又高兴又担心,高兴他们总算有了肉类,又担心这些血腥味会把野兽引过来。她不会忘记他们差一点遇上一头熊。贝克却觉得这不是问题,他总是乐观的,他背着简陋的弓箭当武器,手里还拿着一根用磨掉凸起的钉子绑成的长矛,像个丛林猎手那样作出凶悍的样子:“我会保护你的。”好像之前一整天什么东西都吃不下的人不是他。

光用盐跟烟熏制的鹿肉又柴又干并不可口,也不知道能保质多久,林薇打算每天都尝上一点儿,看看味道会不会变。这东西真的除了咸味什么味道都没有,新鲜的鹿排放在石头上烤一烤倒是很香,油汪汪的,可她也没能吃下多少,看过这东西鲜血淋漓的样子根本送不进嘴里。

那张鹿皮用水洗了又晒再洗再晒也还是带着浓浓的腥臊味,他们没有处理皮毛的药水,除了用石头刮掉那层绒毛好让它不易被虫蛀外,没有别的办法让它更好了。

林薇觉得他们越来越像野人,等再得到几张鹿皮做了衣服鞋子之后,哪怕是走在森林里,也不会有人认为他们是文明人了。

那块鹿皮除了鹿身体上的那块,其它都零零碎碎,腿上的皮被贝克系在弓箭上,这个比尼龙绳的弹性更足,他自制的土箭能射得更远,贝克还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自己跟自己比射得多远,一般这种比赛都是在学校厕所里举行的。

拿着武器让他感觉自己像个英雄,比如印第安纳琼斯,等鹿皮够用了,他一定要再做一条鞭子再加一顶鹿皮帽,如果再有一匹马,他就是最帅的丛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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