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5)
满面。
就算穿,好歹也让他穿个主角啊!他对扮演主角多有心得啊!他生来就是当主角的料啊!配角!配角你妹啊!主角遇险他上去堵枪眼,主角被膜拜他就是那陪衬,主角泡妹子他帮忙牵线搭桥,这人生得有多苦逼啊……
哲世铿从来都不是认命的人,这样苦逼的命运他一定要反抗!
穿成配角该怎么办?答案只有一个——踹掉主角自己上位!
是的,在苦逼的同时,哲世铿还是雄心万丈的。
他是谁?他是创造这个世界的人啊!哪里有秘籍哪里有宝贝哪里有高人他门清儿啊!虽然那曾经都是属于主角的,但是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哲世铿毅然决然地决定踹掉原主角自己上位。
在穿越的第二天,基本把情况摸清的他就跑去见了隐藏在自家门派不远处定时定点刷新的某世外高人,结果人家扫了他一眼,淡定告诉他你根骨平凡,修不了高深的武功,速速滚蛋别浪费他老人家时间。
就在哲世铿被这一结论震惊到几乎疯魔的时候,那个曾经是他亲儿子现在是他八辈子仇人的混蛋出现了,据说是看他举止奇怪有些担心所以跟上来的。这小混蛋一出现那高人的一双招子顿时就锃亮锃亮的,连连高呼此子根骨奇佳,不枉费他苦苦寻觅数十载终于找到了衣钵传人,哭着闹着要收那小混蛋为徒。
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的哲世铿气得差点没昏过去。
为他人做嫁衣裳啊!这是红果果的为他人做嫁衣裳啊!
金手指!去你妹的金手指!主角光环!滚你丫的主角光环!
如果这么简单就放弃了,那么哲世铿就不叫哲世铿了。身为立志跟主角抢戏份的男配,仅仅一次打击是绝对不会让他消沉的!如果他根骨不行入不了那些“世外高人”的眼的话,那么他找秘籍自己修炼总行了吧?还有那些滴血认主的神器、吃了增强各种属性的奇珍异果之类的,也没问题吧?!
哲世铿在消化了这一次打击后重新振奋了起来,一次挫折算不了什么,人,是要有越挫越勇的精神的!
——早晚有一天!早晚有一天老子要把你这装B的混蛋拖下主角的宝座,夺走你的金手指和主角光环,让你跟在老子的屁股后面当老子的小弟!
哲世铿目光灼灼地死盯着轩辕凛——嗯,这个暂时还是主角的小子就叫这个傻X的名字,多傻X啊!这年头复姓早就不流行转雷点了!——将一口小白牙咬的咔吧咔吧直响。
自己吐糟自己取得主角名字傻X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