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少年(四)(1 / 4)
介于凌晓目前还是伤患,所以三爷的武术指导暂时搁置了下来,不过凌晓却得到了一把可以随身携带的女士小手枪,英国货,相当稀有。
……勉强算是三爷对于凌晓接下来水深火热的生活一点小小的补偿吧……
其实,凌晓的伤看着严重,实际上却并不难痊愈,在医院住了三天后,凌晓便一身轻松地出了院,第二天便去了学校,立即就收到了学生们如膜拜英雄一般膜拜的目光。
凌晓这一次的做法,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唐嫣然的好感,更是为了“杀猴警鸡”,告诉那些看她不顺眼的人,她一点也不好惹,连专门混黑的五大三粗的男人都能被她抽得满地滚,一旦惹急了,那么谁也捞不到什么好处。
不得不说,凌晓的做法还是很有用的,面前少了很多阴阳怪气指桑骂槐的人,看着他们明明厌恶不甘却再也不敢凑上来挑衅、只能在暗处腹诽磨牙,凌晓就觉得心情极好。
她实在是懒得应付这类小孩子间的挑衅吵闹,如此一劳永逸,虽然暗地里落下个“母老虎”、“母夜叉”的称呼,但是真正敢于捋虎须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
经过医院里的和解,唐嫣然果然说到做到,虽然对于凌晓算不上特别热情,但是好歹偶尔也会来关心一下她的身体恢复情况。而凌晓自然也抓住了并不算多的机会,不着痕迹、自然而然地展露自己的能力。
她的钢琴弹得并不比宋文斌差、她还学过古琴琵琶;她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下得一手好棋,泡茶的手法熟练优雅,还会做不少极其精致可口的小吃;她身手了得,一根鞭子所向披靡,她的功课突出、知识面广博,即使是高年级的学霸宋文斌也自愧不如……
随着这些才艺一样一样地展示出来,凌晓在唐嫣然的眼中逐渐从一个不学无术只会耍鞭子、正义善良还有点冲动的女孩,逐渐变成了一个能文能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却又矜持内敛并不张扬的真正的世家淑女。
唐嫣然的性格向来都是崇尚强者的,凌晓在几乎每一个方面都杰出的表现,让她逐渐放下了成见甚至转而变成了一种崇拜,连带着也不由自主地与凌晓走得更近。
开学之后很快就是“双十节”,庆祝革命成功、推翻了封建君主□制度,学校里自然也会组织一些活动。
因为最近展露的才艺,凌晓自然也被推到了台前,要在庆典上出一个节目,而宋文斌自然也是台上的常客,几乎每次演出都会有他的身影。
凌晓嫌麻烦,干脆撒了个娇,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