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利刃(8 / 8)
。顾明恪冷淡地睨了她一眼,唇边没忍住露出笑。
顾明恪也不知道自己不被人嫌弃,到底有什么可高兴的。
李朝歌靠回他身上,安心欣赏他的手。顾明恪手长得漂亮,腕骨也精致优美,骨肉匀亭。顾明恪将李朝歌的手捉住,重新塞到自己手心,以两人一起握笔的姿势写字。李朝歌一时无语,道:“我都没用力,你握着我的手反而更费力气,何必呢?”
“这是你的任务,应当你亲手写完,不能作假。”
李朝歌啧了一声:“你倒是会钻空子。果然啊,最懂得如何弄虚作假的必然是最了解规则的人,搞律法的人果然不可信。”
顾明恪没说话,他写字很快,转眼间半张纸就写完了。这个姿势让李朝歌想起自己刚学写字的时候,她问:“你学的第一个字是什么?”
“王。”
“为什么是这个字?”
“不知道。”顾明恪如实回道,“我想了一辈子,也没想懂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何为君之道,何为王道?当年夔国二公子不懂,如今的顾明恪也不懂。顾明恪反问:“你学的第一个字是什么?”
“是我的名字。”李朝歌用小拇指轻轻在他手心比划,“朝。周老头只教了我这个字,我小时候还一直以为我叫朝哥呢。”
顾明恪皱眉,他心中生出丝异样,问:“你说你记不清六岁前的回忆?”
“嗯。”李朝歌点头,叹道,“脑子里隐隐约约有画面,但是一仔细想,就什么都想不到。”
顾明恪没有接话,李朝歌靠在顾明恪怀中,也没看到他眼睛中的猜疑。
既然李朝歌记不清自己走失前的事情,那周长庚为什么知道李朝歌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