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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4 / 5)

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目瞪口呆了。

一个月工作时间至少二十二天,日工资七百,休息时间自定,但需提前告知经理。工资月底结算,工作时收的小费归自己所有——好吧,虽然没有提成,但所给的工资已经让人馋涎欲滴了。

于是,从周一起,我就成为了LOST的正式员工。

跟万紫千红不一样,LOST的工作时间从晚上七点开始,一直到凌晨两点。

我估计了一下,两点结束,收拾东西回家,等我到家收拾好,睡觉时差不多都三点了,而我一周的课有两天是早上八点开始上的,也就是说,我有两天必须七点前起床,只能睡四个小时。……唔,辛苦是辛苦了点,但所谓的等价交换也就这么回事。以我现在的学历能力,还找不到除了这个以外能拿这么高工资的工作呢。

我给自己定的要求是一周工作五天,双休日休息。毕竟超人不是内裤外穿就能当的,要是累死了我怎么继续赚钱?

我的领班是一个大概三十岁的女人,让我叫她陈姐,但与刘姐给人的感觉不同,她给我相当刻薄的感觉。在她手下估计不好混,但为了钱,我只能忍了。如果能在LOST工作满一年,我拿到的工资加上小费什么的,估计就能还清债务了。之后再工作半年,赚到我在读完大学前我们一家人所需的学费生活费等花销,等我毕业找到工作后,我完全能供养我们一家了——以A大的牌子,年薪十多万完全没问题。

光明的未来让我振奋了,所以陈姐虽然美丽却刻薄的脸在我眼中也柔和起来。

LOST还有个与万紫千红不同的地方。LOST内部的建筑风格类似于古罗马竞技场,每个包厢朝向里面的一面都是面巨大的玻璃,从上往下看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楼大厅正中央的表演台。每晚的整点,都有歌舞类表演节目,当然是以性感的爵士舞为主,有个人的,也有群体的。上台表演的都会额外拿到一笔演出费。

虽然我很眼红这笔钱,但我的身体素质摆在那儿,上台表演只会徒增笑话而已,只好老老实实地赚我的基本工资和小费。而要赚基本工资就相对容易了很多,不像万紫千红那样如同货物一般被挑选,这里采取点召制,一般由客人点名,如果客人是第一次来或者想换换口味,则由领班选合适的人过去。在我看来,这已经是相当人性化的了。

而在LOST工作三天后,我原本有的隐忧也完全没有了。这里来的基本上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就算本身素质不见得高,在这样的地方也会约束自己,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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